(一)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,结合实际,研究制定后勤事务管理的规定和办法;
(二)负责河池市四家班子及有关单位的经费管理、国有资产管理、车辆管理、基建项目的计划投资和施工管理及水电房屋修缮服务;
(三)负责河池市四家班子召开主要会议、举办重要活动的会务工作;
(四)负责办公区和生活区安全保卫,食堂及公共卫生和绿化美化工作;
(五)指导全市开展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和干部职工岗位培训工作;
(六)负责推进、指导、协调、监督全市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;
(七)承办市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。